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以立法形式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憲法日的設立,集中反映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樹立憲法意識,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
增強儀式感。國家層面設立專門的憲法日,設立專門的憲法宣傳周,相關部門按照相關要求組織開展一系列憲法宣傳活動,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開展各種接地氣的憲法宣傳活動,這些都集中傳遞出一個明確信號,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群眾,無論是機關單位,還是社會組織,大家都要把憲法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并通過廣泛的宣傳向公眾傳達憲法的重要性及其核心價值觀。每年的國家憲法日,通過定期舉行的各種規(guī)定性的活動,意在不斷重申憲法的重要性,進而促進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和諧。各地各部門無論是在國家憲法日,還是在國家憲法宣傳周,都始終要注重活動的組織安排,要在公眾場合與重要的節(jié)點路口,在最顯眼的位置,通過各種方式與渠道,大張旗鼓地宣傳憲法。要通過隆重的活動來增強一種儀式感,讓憲法意識深入人心、根植人心。
提升參與度。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憲法只有深入人心,憲法的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如何才能讓憲法意識深入人心,如何才能增強人民群眾的憲法自覺,各地各部門要在開展憲法宣傳中注重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有的地方創(chuàng)造性推出法治非遺展、法治國潮游戲等活動,讓廣大市民潛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有的地方利用“報、網(wǎng)、端、微、屏”等媒體作用,綜合公交車站臺、工地圍擋、商鋪門頭店招等平臺,進一步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在國家憲法宣傳周,甘肅省開設“強國復興有我”法治文化作品網(wǎng)上展館、大學生“法治宣講校園行”、依托“甘肅絲路法雨”微信公眾號開展憲法專項有獎答題等專項活動。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主題活動,增強了群眾的參與度和自覺性,使全體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讓“法治根基”更厚實。
保持敬畏心。各級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事關我們黨執(zhí)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升憲法意識,增強法治思維,各地各部門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要通過國家憲法日和國家憲法宣傳周的活動,倒逼各級領導干部主動學法用法、尊法守法、敬法畏法。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法治、反對人治,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規(guī)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心中高懸法紀明鏡、手中緊握法紀戒尺,知曉為官做事尺度。通過各種憲法宣傳活動,旨在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推動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蒲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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