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洛陽市孟津區紀委監委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聚焦工作過度留痕、層層加碼等加重基層負擔問題,深入一線開展監督檢查,為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營造良好環境。圖為該區紀檢監察干部在會盟鎮雙槐樹村調研了解相關情況。呂曉鵬 攝
特邀嘉賓
祁建峰 河南省洛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林 浩 四川省成都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劉啟明 黑龍江省饒河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基層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束縛手腳。“小馬拉大車”是長期困擾基層的問題,黨中央對此高度重視。各地狠抓問題整改,取得了哪些顯著成效?實踐中,“小馬拉大車”有哪些主要表現,形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有哪些?卸下不必要的負擔,才能更好擔起應盡之責。如何推動規范明晰基層權責,從源頭上和機制上深化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怎樣把為基層減負和向基層賦能、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有機統一起來,助推基層治理提質增效?我們特邀紀檢監察干部進行交流。
“小馬拉大車”是長期困擾基層的問題,黨中央對此高度重視。各地狠抓問題整改,取得了哪些顯著成效?
林浩:為基層減負,關乎民生福祉,關乎各項工作抓落實的成效和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為基層減負工作高度重視,多次指示要求持續為基層減負賦能。中央層面出臺一系列制度規定,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助力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違反精文減會有關規定搞文山會海”“在督查檢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層層加碼、過度留痕,增加基層工作負擔”等行為納入處分范圍;《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社區工作事項準入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規范社區組織的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等,為社區工作者減負增效;《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要求規范明晰基層權責,并在建立健全職責清單,完善清單外事項準入制度,規范工作機制、掛牌和證明事項,依法依規確定基層信訪工作職責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黨中央出“重拳”整治,著力解決困擾基層治理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不斷夯實黨在基層的執政根基。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賦能,推動破解“小馬拉大車”問題,不斷提升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整治亂象,為基層卸重松綁。跟進監督,督促各地各部門對照《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等要求,做好自查自糾。以整治“濫掛牌”問題為突破口,推動規范村(社區)辦公場所外部掛牌,基層陣地更加簡潔有序。持續糾治文山會海、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等問題,讓基層干部從繁文縟節中解脫出來。
明晰權責,為基層賦能增效。督促相關部門梳理基層職能事項,推動鄉鎮(街道)形成基本履職事項、配合履職事項、上級部門收回事項三張清單,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照單履職、按章辦事”。促進解決從基層違規借調干部、加強基層干部培訓、做實激勵關愛,推動更多政策、資源和力量下放到基層。
祁建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扛起政治責任,推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助力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
聚焦“明責減負”,監督推動基層輕裝前行。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解決基層“該干什么活、能辦什么事、應擔什么責”的問題,突出靶向施治。一是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建立健全常態化收集和處置加重基層負擔的形式主義問題工作機制,督促各職能部門科學分解工作任務,推動制定優化鄉鎮(街道)、村(社區)職責事項清單和任務清單,細化依法履職事項和依法協助配合事項的工作邊界,確保實現“人按職責干、事按清單辦”。二是深入開展村(社區)“濫掛牌”問題整治。重點清理“有牌無服務”“上墻不上心”等問題,讓服務群眾和抓落實職責“歸位”,真正做到“減牌”不減“服務”。三是監督推動深化減證便民服務。督促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部門間信息共享核查等措施,規范行業系統、部門單位要求村(社區)出具的證明事項,建立村(社區)出具證明事項觀察渠道,強化動態監督。
聚焦“賦權增效”,著力提升基層履職能力。督促各地各單位牢固樹立大抓基層導向,抓基層、強基礎、固基本,持續推動資源力量下沉,助力基層干部履職能力提升,加大關心關愛力度,讓基層干部多一些動力活力、少一些阻力壓力。推動開展違規借調基層工作人員清理整治,對縣級以上機關單位借調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集中清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讓基層干部回歸基層、深耕基層、服務基層。
聚焦“數字賦能”,助力基層治理效能提升。堅持以數字賦能基層治理,推動各地各單位與時俱進更新治理理念、方式,不斷激發基層“智治”活力。針對臺賬數據多頭報送、重復報送等基層反映強烈問題,采取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發函提醒等方式,推動各地各單位建立數字化平臺,整合重復性事項,劃分責任、制作規范表單、生成標準化臺賬,實現報表數據一次采集、多方共用。
實踐中,“小馬拉大車”有哪些主要表現,形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有哪些?
劉啟明:從監督檢查、調研走訪、案例通報的總體情況看,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縣級職能部門等基層單位來說,“小馬拉大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表現。
一是權責不對等。基層承擔著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社會穩定、城市管理、民生服務等工作,是各項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工作千頭萬緒、點多面廣。然而,有的地方和部門動輒通過分解下達指標、讓基層簽責任狀等方式,將本屬于自身職責范圍內的事務轉嫁給基層,導致基層不堪重負,一旦出了問題,還往往以“屬地責任”為由問責基層。
二是資源不匹配。“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隨著基層事務增多,基層干部數量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求。一個鄉鎮往往需要對接上級幾十個單位、部門,但工作人員數量有限,一人身兼數職的情況較為普遍。再者,一些基層地方存在財力不足問題,創建活動、項目實施配套等大量工作任務需要投入資金,事權下放但配套資金未同步下達,基層只能“自掏腰包”或擱置任務。
三是能力不適應。基層工作人員需要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治理課題,然而受限于人員結構、知識背景和培訓機會等因素,基層干部的專業素養和能力難以完全匹配工作要求,不同程度存在本領恐慌。
林浩:找準問題深層次原因,才能推動從根本上破解問題。“小馬拉大車”問題成因復雜、由來已久,具體而言,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少數干部政績觀錯位、責任心缺失。有的推動工作被動應付、畏首畏尾,在處理基層繁雜事務時,畏難情緒重,缺乏主動作為、勇于擔當的精神;有的部門做決策、辦事情不遵循客觀規律,不考慮實際情況,急于求成,導致一些為基層減負的措施“水土不服”;有的不注重做事而偏重于打造個人政績、謀求個人利益,不考慮基層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下達任務,使得基層落實起來困難重重。
二是對為基層減負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認識不足。部分干部思維慣性、路徑依賴問題尚未根本扭轉,雖然明確了“該干什么、配合什么、收回什么”三張清單,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條塊關系仍未完全理順,部門壁壘尚未完全打破,信息共享機制還不夠完善,基層工作點多面廣、處理難度大現象仍客觀存在。
三是少數單位制度執行缺乏剛性、存在不嚴不實問題。將基層負擔“隱蔽化”,推動落實“簡單化”,實際執行時有偏差、搞變通,致使違規開展示范創建、達標活動等加重基層負擔之弊尚未根除。
卸下不必要的負擔,才能更好擔起應盡之責。如何推動規范明晰基層權責,從源頭上和機制上深化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
祁建峰: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指出,“開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續增強基層干部群眾減負獲得感”。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全會部署抓落實,持續增強基層干部群眾減負獲得感。
聚焦建立健全基層職責清單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查看是否落實權責一致、責能一致要求,是否嚴格執行不得將村(社區)作為行政執法、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務的責任主體等規定,推動基層管理依法規范,確保各項減負政策落實。
聚焦完善清單外事項準入制度開展專項監督。對各地各部門下放到基層的權責事項進行清查,對基層治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已下放事項,督促相關部門同步下放相關資源;對專業性技術性強、經評估基層無力承接的事項,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調整上收;對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督促相關部門依法購買服務。堅決杜絕未經省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擅自向鄉鎮(街道)下放或者變相下放職責事項的情況發生,對以落實屬地管理、簽訂責任狀、分解下達指標、考核驗收、制度上墻等方式將工作任務和責任轉嫁到鄉鎮(街道)、村(社區)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并依規依法追責問責。
聚焦規范工作機制、掛牌和證明事項,用好“室組地”聯動監督機制,做好常態化監督。推動黨政機關和群團組織嚴格執行不得要求村(社區)出具缺乏法定依據的證明事項,原則上取消金融機構、社會組織等要求村(社區)出具的證明事項等規定。
劉啟明: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能定位,對《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執行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推動基層權責清晰、運行高效,助力從根子上破解“小馬拉大車”問題,進一步以基層履職效能提升帶動服務群眾質效提升,真正將為基層減負成果惠及廣大干部群眾。
明晰權責邊界,推動照單履職。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為基層減負、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舉措。當前,全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全部編制完成,取得明顯成效。紀檢監察機關要以有力有效監督,推動清單從“紙面”落到“地面”。要聚焦清單是否嚴格執行、責任是否有效落實加強監督,督促做到“照單履職、按單辦事”。根據清單動態調整,及時跟進監督,對不合理、超出基層承接能力的事項提醒及時清理或優化流程,從源頭上厘清基層能干什么、該干什么,堵住職責隨意下放的漏洞。
拓寬監督渠道,實現有效監督。比如,依托片區協作機制,在縣鄉設立“基層減負問題直報點”,方便基層干部反映違規攤派任務、責任下移等加重基層負擔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工作提示函或提醒函,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并跟蹤督辦、銷號管理,多渠道、全方位感知基層減負痛點,精準識別問題源頭,形成“發現問題—反饋問題—督促整改—評估效果”的監督閉環,讓監督更加有效。
穩妥審慎把握,做到精準問責。清晰界定必須嚴肅問責的失職瀆職、違紀違法行為,探索建立問責備案機制,對擬由鄉鎮(街道)黨委啟動的向基層干部問責的事項,事前向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備,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審核把關,重點查看問題發生原因是主觀還是客觀、責任是否嚴格區分、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甩鍋式”問責等問題,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的基層干部撐腰鼓勁,營造“權責對等、干事無憂”的氛圍。
怎樣把為基層減負和向基層賦能、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有機統一起來,助推基層治理提質增效?
林浩:為基層減負賦能是一項系統工作、長期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通過強化思想引領、加強教育引導,強化監督執紀、持續深化整治,強化科技賦能、防范隱形變異,強化建章立制、推動常態長效,真正把“應減之負”減下去,把“應盡之責”擔起來,激勵廣大基層干部輕裝上陣、擔當作為。
強化思想引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教育黨員、干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真抓實干、盡心盡責,決不做自以為領導滿意卻讓群眾失望的蠢事。”要常態化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通過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黨校(行政學院)培訓等,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增強黨性觀念、強化宗旨意識,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統一起來,切實增強為基層減負賦能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強化監督執紀。“小馬拉大車”問題在不同地區、不同領域有不同表現,要堅持問題導向,從持續困擾基層的痛點堵點難點入手,運用政治談話、履責提示等方式,督促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理順工作機制,及時整改問題,提升減負成效。保持高度警惕,緊盯反復出現的文山會海、痕跡主義、層層加碼等老問題,以及搞“數字減負”、督查檢查考核改頭換面等新情況,嚴肅查處、督促整改。
強化科技賦能。完善大數據監督應用場景,多維度篩查比對、分析研判,有效應對和防范加重基層負擔的形式主義問題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發揮科技助力減負作用,督促各部門加強基層系統平臺、政務應用程序整合,開發“輕量化”數字工具,推動打通部門數據壁壘,借助科技力量,讓數據多跑路,讓干部群眾少跑腿。
強化建章立制。形式主義問題具有反復性、頑固性,只有向治本深化,才能確保減負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總結破解“小馬拉大車”、為基層減負行之有效的方法舉措,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常抓不懈;推動嚴格規范基層事務職責準入,增強基層履職事項的穩定性和約束力,確保權責明確、權責一致;加大關心關愛力度,推動優化基層干部考核激勵,關注干部身心健康,持續鞏固作風建設、基層治理成效。
祁建峰:把為基層減負、向基層賦能、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有機統一起來,是實現基層治理提質增效的關鍵所在。實現三者有機統一需要堅持系統思維、精準施策,構建長效機制,持續發力、久久為功,堅決避免“減負變減責、賦能變加壓、激勵變空談”。
堅持精準性。一方面要從堅持頂層設計入手,精心優化制度安排,明晰各部門之間權責界限,避免出現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的混亂局面,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順利推進;另一方面要區分不同地區、不同層級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深入調查研究,找準造成“小馬拉大車”的痛點難點,精準施策,避免“一刀切”。
堅持系統性。在大力推進為基層減負工作過程中,必須同步強化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通過構建科學合理、全面公正且具有激勵作用的考核評價機制,讓那些腳踏實地、真抓實干、勇于創新、積極解決問題的干部得到充分認可和廣闊發展空間,讓那些“混日子”“躺平式”干部無處遁形,受到應有的懲戒。同時,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轉變工作作風,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示范效應,引領基層工作作風轉變。
堅持常態化。越往縱深推進,越要注重健全長效機制。要構建高效工作體系,加強上下聯動與溝通協調,實現基層問題能及時反饋,上級部門能迅速回應并整改,確保減負政策落地有聲、惠及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常態監督,發現加重基層負擔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讓廣大基層干部心無旁騖抓落實、促發展,將減負帶來的輕裝上陣轉化為干事創業的強勁動力。(記者 劉一霖)
- 2025-08-26銘記歷史 緬懷先烈 | 青山鐵血 紅土新篇
- 2025-08-26看著北斗星走不迷路,跟著共產黨走會幸福
- 2025-08-26李希在山東調研時強調 深入落實新時代黨的自我革命要求 進一步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 2025-08-26做實政務服務“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