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監督 壓實各級責任
試點工作以來,河北省邯鄲市在中央巡視辦和省委巡視機構指導下,按照“六個統籌”全面探索推進的同時,圍繞“壓實巡察工作責任、細化政治監督重點、強化監督貫通融合”三個關鍵點,集中攻堅、重點突破,取得良好成效。
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各級巡察工作責任
圍繞巡察工作“誰來抓、抓什么”,把責任具體化、崗位化,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更加清晰、履責更加到位。一是強化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市縣鄉村黨組織書記落實巡察工作責任制。將市縣兩級黨委書記巡察工作責任細化為20項任務,明確黨委常委會聽取巡察工作匯報和巡察整改情況匯報、把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和黨委全會報告等內容;將鄉村兩級黨組織書記巡察整改工作責任細化為14項任務,統籌推進鄉村兩級巡察整改工作。市縣兩級黨委書記帶頭落實責任,對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巡察方案等直接把關,跟進督辦、推動解決了一批巡察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各縣(市、區)黨委換屆后首輪巡察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落實整改責任更加到位,落實整改任務更加有力,取得明顯成效。二是強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責任,進一步細化組長、副組長及成員責任清單。明確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組長、副組長及每名成員責任共67項,做到責任明晰、任務明確,促進知責明責履責盡責,巡察工作組織實施更加有力有序。三是強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探索實行巡察工作包聯制度。市委領導班子成員包聯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和分管部門巡察整改工作,縣(市、區)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包聯鄉鎮(街道)和分管部門巡察整改工作,明確包聯目標、內容、責任。試點期間,11名市委常委和182名縣(市、區)委常委,分別深入包聯的縣(市、區)和鄉鎮(街道)調研指導巡察相關工作279次,現場解決問題103件,有力推動了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堅持政治巡察定位,細化政治監督重點
分行業、分領域、分層級制定個性化監督清單,做到有的放矢、精準發力,防止上下一般粗、“千人一面”等問題。一是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建立對被巡察黨組織“一把手”政治畫像制度,重點圍繞8個方面37條內容,對“一把手”的擔當作為、生活作風、廉潔紀律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形成專題報告直報市委主要領導。針對新一屆市委首輪巡察對5個市直單位黨組書記進行政治畫像指出的問題,市委書記、市長和組織部長分別約談了3個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二是突出行業特征。將市縣巡察全覆蓋對象劃分為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公立院校、公立醫院、國有企業等類型,緊緊圍繞職能職責,分門別類制定監督重點清單,共細化監督重點500余個。巡察組普遍反映,按照監督清單開展工作定位準、切入快、效率高。三是突出基層特點。根據農村(社區)的人口數量、資源稟賦、村情民情、經濟體量等情況,將農村分為社情復雜村、資源豐富村、經濟活躍村、聚居提升村、發展滯后村、和諧穩定村6種類型,將社區分為商住型社區、單位型社區、城郊型社區、經濟型社區4種類型,分別制定巡察監督重點問題清單,明確不同巡察方式,因村制宜、分類巡察,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發現問題數量和質量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強化監督貫通融合
充分發揮巡察綜合監督作用,加強巡察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質效。一是強化“四項監督”的統籌銜接。制定《市委巡察機構與市紀委監委協作配合工作辦法(試行)》,明確任務統籌、政策傳導、情況通報、人員選派、溝通協調、成果運用、整改監督等9個方面27條措施,有力提升了統籌銜接的全面性、規范性、實效性。二是強化與組織、宣傳、政法等黨內監督的協調協作。建立巡察與組織等部門的協調協作機制,如《市委巡察機構與市委組織部協作配合工作辦法(試行)》,從巡前情況通報、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巡中協作會商、巡察成果運用、整改日常監督、巡察隊伍建設等6個方面細化24條措施,有力推動巡察監督與其他黨內監督協調協作更加順暢、更加緊密、更加有效。三是強化與審計、財政等職能部門監督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巡察與審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從信息共享、任務安排、專業力量支持等方面全面加強協作配合,有力推動實現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目標。(河北省邯鄲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以創新實踐一體提升市縣巡察工作質量
吉林省四平市把市級巡察機構在上下聯動中更好發揮試點作用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堅持在學習中領悟、在實踐中破題、在固化中提升,積極探索路徑方法,更好發揮市級巡察機構作用,一體提升市縣巡察工作質量。
建立“3+1”清單,有效增強巡察監督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把政治巡察根本任務、監督重點、監督標準和監督路徑等具體化,實現了以清單化促政治監督精準化。一是建立“政策清單”明確監督標準。政策清單主要包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被巡察地方、部門、行業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黨章、黨規、黨紀相關規定,省委和市縣黨委有關工作要求,以及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要求等方面內容。巡察前,巡察辦根據巡察對象情況,通過發函商請相關部門提供、學習相關規章制度、檢索權威官方網站等多種方式進行收集,并精心梳理匯編成冊,提前發放給巡察組。二是建立“職能清單”緊盯主責主業。職能清單主要包括被巡察單位主要職能、自然情況、內設機構職責、下屬企事業單位職責等4個方面內容。巡察前由巡察辦商請市委編辦等相關部門提供黨委政府部門“三定方案”等情況,交巡察組提前熟悉掌握,確保巡察監督緊盯主責主業,提高監督的針對性。三是建立“綜合監督信息清單”用好其他監督成果。綜合監督信息清單主要包括紀委監委、組織部門、信訪、審計、人大、政協等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的監督情況、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等方面內容,巡察前由巡察辦以發函或面對面聽取情況介紹的方式進行收集和匯總分類,提前交巡察組分析研判。四是建立“問題清單”實施靶向監督。問題清單主要包括市縣巡察“三個聚焦”分別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由各巡察組根據巡察辦提供的政策清單、職能清單、綜合監督信息清單等進行梳理制作,提前分析研判巡察對象的問題點、風險點,做到有備而戰、有的放矢。
統籌開展提級巡、交叉巡,有效強化系統作用和組織優勢
市委巡察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統籌,創新方式方法,破解監督難題,提升巡察質效。組織對縣級法院開展“提級巡”。強化組織統籌,由市委統一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各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會,巡察通知同步抄送縣(市、區)黨委。強化力量統籌,由市委組建3個提級巡察組,采取“1托2”方式開展巡察。建立“組+室+科”工作模式,明確紀委監委聯系室、組織部聯系科(室)協同配合相應巡察組工作。強化整改統籌,市委書記在常委會會議上對市縣法院“一把手”提整改要求。市委政法委召開全市法院系統巡察整改會議,系統推動反饋問題整改。提級巡察以上對下的監督“級差”,有效推動破解縣級巡察監督的“落差”,有力提升了監督效果。3個巡察組共發現問題139個,移交問題線索8件,推動立案查處5人。組織開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情況“交叉巡”。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采取“六個統一”方式,統籌組織5個縣(市、區)開展交叉巡察,通過統一制定方案、統一巡前培訓、統一指導督導、統一報告審核、統一線索移交、統一整改報備,強化交叉巡察工作統籌,形成工作閉環,有效減少熟人社會對巡察工作的干擾,切實提高了監督的威懾力,5個交叉巡察組共發現問題335個,移交問題線索59件,及時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用好“三支力量”,有效破解巡察力量不足難題
制定《關于發揮“三支力量”作用,強化市縣巡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發揮專職力量、相對固定力量、抽調力量各自優勢,為高質量開展巡察奠定堅實基礎。一是配強專職力量,對市縣黨委巡察機構專職巡察干部,明確任用標準,嚴把“入口關”。二是用好相對固定力量,對紀委監委、組織部、宣傳部的干部,以及退出現職的領導干部和引進人才參加巡察工作的有關要求作出具體規定,做到明責在前。三是優選抽調力量,明確新提拔副職領導干部、優秀年輕干部接受巡察崗位鍛煉的條件,要求抽調干部須符合信念堅定、敢于擔當、廉潔自律、業務能力突出的標準。四是建立激勵機制,把巡察工作表現與干部成長進步掛鉤,對巡察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干部,由領導小組向市縣黨委組織部門推薦。對一個年度連續參加巡察工作超過6個月的干部,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不占原單位指標。(吉林省四平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明確目標定位 強化上下聯動
江蘇省蘇州市認真落實市級巡察機構在上下聯動中更好發揮作用試點工作要求,明確目標定位,突出工作重點,高質量完成各項試點任務。
以巡察開發區為“練兵場”,著力探索上下聯動有效路徑
市縣聯動開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369個,形成專題報告16份,移交問題線索22件,推動立案8人。一是以“三個統籌”推動謀劃部署一體化。統籌任務安排,市委組建5個巡察組,對5個開發區開展專項巡察;縣級黨委同步組建聯動巡察組,對開發區所轄部分街道、村(社區)開展巡察。統籌力量配備,授權市委巡察組副組長擔任聯動巡察組組長、縣級巡察組組長擔任副組長,抽調具有招商等開發區工作經歷的干部編入巡察組。統籌培訓指導,量身設計巡前培訓課程,市縣兩級一體培訓200余人次。二是以“三張清單”推動政治監督具體化。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江蘇和蘇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上級關于開發區的相關部署要求,匯編形成政策清單。突出土地使用、資金平臺、公共服務供給等重點,形成8個方面共性問題清單。緊扣“三定”方案,從紀檢監察等單位收集監督信息,用好省市對開發區巡視巡察成果,制定5張個性問題清單。三是以“三項協作”推動監督合力最大化。優化市縣協作,兩級巡察組建立聯席會議機制,一體受理信訪、定期會商會辦、雙向印證問題。優化辦組協作,出臺“辦組一體化”建設若干措施,巡前共同制定巡察方案,巡中共同研究專題報告選題和問題線索,巡后共同審改巡察反饋意見。優化部門協作,加強與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溝通協調,在政策咨詢、信息分析等方面獲得專業支持。四是以“三個強化”推動成果運用長效化。強化政治畫像,客觀評價政治生態,推動6名庸懶散干部崗位調整。強化整改監督,建立巡察整改年度督查和質效評估機制,推動問題線索及時處置。強化系統施治,向有關職能部門移交巡察發現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問題,推動開展專項治理。
以對村(社區)巡察為“試驗田”,著力彰顯政治巡察價值取向
探索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對村(社區)巡察有效方式,借鑒運用費孝通先生社會調查理念,著力發現并推動解決群眾身邊“小問題”,贏得民心向背“大政治”。一是突出民之所怨,增強群眾獲得感。針對群眾反映違紀違法問題時思想有顧慮,指導縣級巡察機構定制巡察“小信封”,信封上貼好郵票、印好收信地址,在走訪時留給受訪對象,只需寫好想反映的問題、就近投遞即可。根據“小信封”反映問題,推動解決了冒領青苗補償等一批問題。二是突出民之所盼,增強群眾幸福感。蘇州城鄉融合發展水平走在前列,群眾民生訴求更加多元。市委巡察機構指導縣級廣泛運用村情民意調查和基層廉勤監督平臺“二維碼”,收集群眾反映問題1200余條,推動新建改造公共文化設施34處。三是突出民之所憂,增強群眾安全感。蘇州發展水平整體較高,群眾對安全環保等問題更加關注。聯動巡察村(社區)時,要求巡察干部多坐坐群眾“熱板凳”,多聽聽群眾心里話,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小化工”、違章搭建等問題27個。
以制度建設為“助推器”,著力提升以市帶縣綜合效應
把制度建設貫穿試點工作全過程,建立健全35項“小特精”制度,助推上下聯動形成常態。一是構建完善統籌聯動機制。加強規劃引領,市縣一體研究制定新一屆黨委巡察工作規劃,市級加強對巡察對象、任務安排等統籌。制定市縣聯動巡察組織實施辦法,對組織領導、內容方式、工作程序等5個方面進行規范。省級層面對蘇州做法進行集成創新,制定“以市帶縣”30條舉措。二是構建完善指導督導機制。制定上下聯動責任清單,細化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等6類主體具體聯動責任,構建以市級為主、縣級為輔的責任體系。制定約談縣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施辦法,督促履職盡責。建立對被巡察黨組織新任主要負責人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制度,發放提醒函56份,推動“新官理舊賬”。把縣級黨委巡察工作納入黨的建設考核范圍,強化結果運用,壓實縣級黨委巡察工作主體責任。三是構建完善協作配合機制。深化與紀檢監察機關協作,建立巡前充分溝通、巡中積極推動成案、巡后強化整改督促機制。深化與組織部門協作,出臺市縣黨委組織部門支持配合巡察工作6條舉措,鼓勵市級優秀年輕干部到縣級巡察機構掛職鍛煉。深化與職能部門協作,制定審計、財政等20個協作單位的工作清單,出臺政策咨詢專家庫建設管理辦法,為巡察工作提供專業支持。(江蘇省蘇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探索巡察工作市域統籌方法路徑
浙江省杭州市按照市級巡察機構在上下聯動中更好發揮作用試點工作部署要求,以“重要窗口”的政治擔當,牢牢把握試點機遇,堅持務實創新,有力有序推進,以試點成果推動巡察工作全面提升。
強化政治監督,扎實推進專項巡察區域標準化
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方針,落實政治巡察要求,切實加強對區縣(市)專項巡察的把關指導。一是堅守政治定位嚴把關。把是否堅守政治巡察定位作為專項巡察把關的重中之重。注重必要性、精準性和可行性把關,要求各地在制定專項巡察工作方案前,主動報送主題,對不符合政治巡察定位的及時糾偏。通過審核巡察工作方案,立足對職能責任和專項任務的再監督,及時校正專項巡察的重點和著力點。二是加強指導督導促規范。出臺專項巡察報備工作辦法,明確臺賬資料報備、任務進展報告、重要情況溝通的具體要求。加強常態化指導規范,以市縣聯動開展涉糧問題專項巡察為契機,指導各地把準定位、規范流程,采取聯合巡、交叉巡的方式,巡察質量明顯提升;指導淳安縣探索開展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專項巡察,安排力量融入指導督導,推動形成55個監督重點問題清單等成果,為全省該領域專項巡察提供借鑒。三是開展成效評估抓深化。實行專項巡察成效評估,通過市委巡察辦負責同志列席區縣(市)巡察有關會議、審核有關會議報備材料等方式,對專項巡察工作開展情況、巡察質效情況和成果運用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及時反饋評估發現的問題短板,積極收集好做法,以案例匯編、信息簡報等形式推廣。
深化貫通融合,統籌推進成果運用區域綜合化
進一步發揮巡察綜合監督作用,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形成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監督體系。一是抓好機制協同融合。建立與紀檢監察機關協同開展巡前信息溝通、協同參加巡察動員部署等“六個協同”工作機制,完善巡察整改質效監督“十步工作法”。細化與組織部門協調協作工作流程,明確8個方面任務清單及具體要求。建立健全與11個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制度,細化各環節任務清單和工作流程,推動信息、資源、力量和成果共享共用。二是抓好全程協同推進。巡前強化信息貫通,召開巡前通報分析會,共同分析研判重點問題,做到有的放矢、有備而巡。巡中強化會商協作,就巡察發現的疑難問題,主動與相關單位溝通會商,聽取意見建議;巡中按程序及時移交重要線索,紀檢監察機關提前介入、開展核查。巡后強化共督共促,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分別建立整改監督臺賬,實時掌握整改進展;巡察辦定期匯總分析,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辦理巡察函告督辦問題,合力推動提升整改實效。三是抓好力量協同運用。健全力量保障機制,根據巡察任務,向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明確提出抽調需求,按照年齡結構、專業結構科學配置巡察力量。構建監督力量貫通聯動機制,重點選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財務等領域專業人才,建立巡察干部庫和專業人才庫,目前市縣兩級人才庫儲備達1109人。有計劃地從各類職能監督部門抽調優秀年輕干部到巡察崗位歷練,及時將表現優秀的年輕干部納入市委巡察機構定期定崗培養,提拔使用處級干部16人。
創新數字賦能,統籌推進巡察監督區域智能化
主動對接中央巡視辦統建系統,全力打造“數智巡察”應用平臺,實現巡察工作數字化、智能化、一體化。一是用好中央巡視辦統建系統。推動設立信息化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配置專用設備,下發《網絡平臺常見問題手冊》《單機系統使用注意事項》,采取多種方式對信息化骨干進行全方位培訓,建立“周提醒、月通報、季會商”工作機制,引導巡察干部利用單機版系統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質效。二是深化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建立“數智巡察”平臺,“點對點”對接相關部門監督檢查、財政資金撥付等重點數據,實現數據信息智能流轉、智能匯集、智能整合。建立“數智巡察數據艙”,開發監督預警數據模型,設計規則算法,通過大數據碰撞比對,實現一鍵抓取被巡察黨組織各類異常信息。三是探索推廣“碼上巡察”應用。開展“陽光巡察”,推行“五碼”網上公開,實行反映問題“碼上點”、意見建議“碼上提”、問卷測評“碼上填”、整改情況“碼上評”、作風紀律“碼上督”,較好提升了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浙江省杭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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