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古道今】
《左傳·襄公十五年》有一則小故事:“宋人或得玉,獻(xiàn)諸子罕。子罕弗受。獻(xiàn)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xiàn)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xiāng)。納此以請死也。’子罕置諸其里,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后使復(fù)其所。’”
這個故事是說,宋國有個人得到了一塊玉,想把它獻(xiàn)給司城子罕。子罕不接受。獻(xiàn)玉的人說:“我把這玉給玉匠看,玉匠認(rèn)為是塊寶玉,所以才敢獻(xiàn)給您。”子罕說:“我以不貪婪為寶,你以玉為寶,如果你把玉給了我,我們倆都失去了自己的寶,不如各人保有各人的寶物。”獻(xiàn)玉的人叩頭稟告說:“我?guī)е@塊玉,出門在外不安全。請讓我獻(xiàn)出這塊寶玉以免遭殺身之禍。”子罕把他安頓在自己的家鄉(xiāng),讓玉人把那塊玉雕琢之后賣了,那人富有了之后,子罕讓他回到了他的家鄉(xiāng)。
這則小故事,有人稱作“宋人獻(xiàn)寶”,有人稱作“子罕辭寶”。前者是從宋人的視角看問題,他以玉為寶:“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xiàn)之。”后者是從子罕的視角看問題,他以不貪為寶:“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后人以“不貪為寶”為典,喻指清正廉潔,品德高尚。
《幼學(xué)瓊林·珍寶》:“從吾所好,豈曰富而可求;有命存焉,當(dāng)以不貪為寶。”“寶”有物質(zhì)層面的,也有精神層面的。有些人為了追求物質(zhì)財富,而置道德操守甚至嚴(yán)刑峻法于不顧;不要說別人主動之“獻(xiàn)”,甚至還會采取各種手段去“索”。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尊嚴(yán)和操守,則會視來意不明、來路不清之財寶為“糞土”,他們寧愿一生清貧,也不會在金銀財寶面前心理失衡,不會在誘惑面前人格失守。
人與人不一樣,每個人之“所寶”也不盡相同。常言道,貪心不足蛇吞象。貪念一起,即入魔障;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禍流于滔天。只要在“貪”字上邁出第一步,就會有第二步、第三步,一步一步,自己的欲望就會失控,就會把自己拖入萬劫不復(fù)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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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清芬】

名稱:野桐
分布:隴南、甘南
簡介:野桐,小喬木或灌木。花期4-5月,果期5-8月。根藥用,具有清熱平肝、收斂、止血等功效。種子油可制油漆、肥皂、潤滑油等。
?。ㄖ参镔Y料由西北師范大學(xué)白增福、陳學(xué)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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