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應急管理部、財政部向甘肅省下撥冬春生活困難救助資金2.667億元。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應急管理廳紀檢監察組主動監督,督促駐在部門壓實救災主體責任,堅決防范資金使用中的各類問題,做好寒冬季節的“暖心工程”。
紀檢監察組與廳業務處室面對面會商,共同學習吃透政策并研究問題防范機制,為規范開展救助和精準監督奠定基礎。針對上一輪冬春救助資金專項整治中發現的救助對象不清楚、超標準超范圍發放等典型問題,制定制度機制3項,明確標準2項。如,實行擬受助人員村級公示制度,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建立應急與財政部門聯合發文制度,確保資金下撥與行業監管同步到位;明確紀檢監察組與業務處室聯合檢查制度,統籌力量,推動監督常態化。此外,針對去年部分縣區錯誤解讀政策,進一步明確受災人員過渡期補助標準;針對同一地區橫向比較個人受助金額差異大的問題,明確個人救助金額的大致范圍。
同時,紀檢監察組詳細了解救助資金用途、分配原則、測算依據等,確保專款專用、合規使用。督促駐在部門緊貼實際,在統一測算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調整方案:一方面有效落實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支持的要求,對“兩州一縣”、國家重點幫扶縣切塊下撥資金4550萬元;另一方面堅決避免資金結余或隨意擴大救助范圍,結合實際壓減受災人口相對較少的兩個縣的資金。
“下一步,我們將與駐在部門業務處室組成聯合督查組,深入基層檢查資金到位情況,并督促市縣排查違規違紀問題。”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表示。(供稿 羅世杰 編輯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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