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要協助黨委健全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對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紀委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履行什么責任,如何履行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國有企業黨組(黨委)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檢監察機關(包括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是否能夠貫通協同、一體落實,對國有企業健全監督體系、實現管黨治黨有力有效至關重要。
國有企業一體落實“三個責任”的經驗措施
加強頂層設計,推動制度建設。“三個責任”一體落實,核心是統籌協調,關鍵是有規可依。有的企業專門出臺落實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的實施細則、責任清單、履責要點、考核評價辦法,制定“一崗雙責”實施細則等,厘清責任邊界、層層壓實“兩個責任”。有的黨組(黨委)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制定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實施意見。有的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探索以上級紀委監委派駐形式強化對國有企業監督的有效機制,擴展垂直管理單位和部分以上級管理為主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試點。
清晰職責定位,擦亮派駐探頭。厘清職責邊界是形成監督合力的先決條件。派駐紀檢監察組厘清與所在國有企業的監督與被監督關系,紀檢監察組長發揮雙重身份作用,把準代表上級紀委監委的監督專責和作為班子成員的全面從嚴治黨協助職責,立足再監督定位,協助不包攬、推動不代替,督促推動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把握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跟進精準全程監督要求,及時向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提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恢復生產經營的工作建議,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專項治理和監督工作。
完善組織結構,搭建溝通平臺。有的企業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和協調小組,制定工作規則,黨組書記和紀檢監察組長分別擔任領導小組和協調小組組長。有的推動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成立監督委員會,建立問題發現機制、跨部門協作機制、上下聯動機制、整改落實機制和成果運用機制。有的通過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協調小組聯席會議機制,研判形勢、通報情況、移交線索,充分發揮各項監督多方聯動、合力推進的效果。
建立協同機制,暢通協作渠道。在構建“三個責任”職責分明、流程規范、協同高效的落實機制方面,有的企業專門出臺國有企業黨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溝通協調的實施辦法,派駐紀檢監察組長及時與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成員就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溝通交流,派駐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同志在集團黨組會、總經理辦公會、月度經營分析例會等重要會議上發表意見、提出建議。有的國有企業與派駐紀檢監察組共同編制企業廉情報告,把經營生產中的大額度資金支付、合同簽訂、合同收款、“三公”經費支出、特殊成本支出等作為關鍵數據采集點,加強風險預警,推動國有企業風險防控工作。有的重視派駐監督與巡視監督的協調貫通,形成“巡前意見征詢、巡中溝通協調、巡后成果共享、監督整改落實”的全程協同機制。
責任落實需在貫通聯動上持續發力
主體責任與第一責任人責任貫通方面。一是黨組(黨委)書記的首責主責作用發揮不夠。有的黨組(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意識薄弱,重業務輕黨建,“企業特殊論”仍然存在;有的落實責任糊弄應付,喊口號走過場,日常監督浮于表面,約談提醒很少開展,領導、指導和監督檢查不夠有力;有的對單位存在的廉政風險敏感性不高,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打折扣、搞變通,對紀檢監察機關查信辦案支持不夠。二是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作用發揮不夠。有的國有企業落實“兩個責任”與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各自為營、聯動不強;有的班子成員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一把手的事,重效率效益輕風險防控,對分管單位和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領導、檢查、督促不夠,對分管干部失管、失教、失察。三是職能部門執行作用發揮不夠。有的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認為主體責任落實是黨組(黨委)及其主要領導的事,監督責任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推諉應付、置身事外,工作合力沒有形成;有的職能部門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上職責不清、溝通不夠,統籌協調、聯動落實不力,離系統集成、貫通聯動尚有差距。
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聯動方面。一是黨組(黨委)與紀檢監察機關聯動不夠。有的國有企業把兩個責任割裂開來,片面認為主體責任就是黨組(黨委)的,監督責任就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沒有做到貫通聯動一體落實,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手抓”相互促進效應沒有顯現;有的國有企業黨組(黨委)將涉及全面從嚴治黨的工作大多批轉給紀檢監察機關落實,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二是黨組(黨委)與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配合不夠。有的在重大事項監督方面不能及時有效溝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多停留在參加(列席)會議、廉政教育以及程序監督層面,對監督單位審批權、人事權等權力運行的核心工作只能依靠談心談話、信訪舉報來發現問題線索。三是主責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聯動性不夠。有的主責部門落實兩個責任與具體業務工作脫節,方法單一、措施不多;有的主責部門對履職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故意掩飾、自行處置,不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反饋。四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與協助責任聯動性不夠。個別紀檢監察機關以“監督代替協助”或是以“協助代替監督”;有的監督工作與國有企業中心工作融合不高,在監督國有企業業務開展方面專業知識欠缺,存在外行監督內行現象。
第一責任人對監督責任的領導方面。一是黨組(黨委)書記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不足。紀檢監察工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國有企業黨組(黨委)都應該是企業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的堅強后盾。有的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書記對監督工作熱情不高、專業化能力不足,對紀檢監察工作中需要黨委領導、審批和協調的事項不知如何辦理,難以進行有效領導;有的協調力度不夠,對監督執紀問責的重點環節,如請求上級單位、平級單位或外部協助等情況,進行聯系溝通或向上請示的主動性不高。二是黨組(黨委)書記對問責工作的領導不足。有的黨組(黨委)書記對相關案件中暴露出的責任缺失問題缺乏敏感性,很多問題的處理就事論事,限于“問責”,怯于“追責”。三是對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用力不足。有的黨組(黨委)書記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目標任務了解有限,對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主動性不高,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存在職責不夠清晰、協同不夠有力等問題。
推動國有企業“三個責任”貫通協同形成合力
發揮主體責任的牽頭抓總作用。《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應當遵循的原則、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國有企業黨組(黨委)要自覺發揮牽頭抓總作用,與紀檢監察機關一道,研究細化“三個責任”清單,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統一、統籌謀劃,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推動“三個責任”逐級壓實、逐層延伸。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應定期召開黨組會議(常委會會議),研究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企業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等事項,并就有關問題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發揮第一責任人引領推動作用。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書記應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組(黨委)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國有企業黨組(黨委)書記要把領班子、帶隊伍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使黨員干部時時感受紀律約束,對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發揮協助職責與監督責任。企業紀檢監察機關要正確處理好協助與監督的關系,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國有企業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強化政治監督,重點加強對黨章黨規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各領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務推進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創新監督方式,抓住“關鍵少數”,把精準發現黨員干部及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作為衡量監督檢查工作質量的重要標準。要用好參加民主生活會、核實個人有關事項、述責述廉、回復黨風廉政意見、實地考察調研、談話誡勉、調閱審查文件資料、開展民主測評、警示教育提醒等日常監督手段,提高主動發現問題的能力。要深化標本兼治,推動企業黨組(黨委)深入排查廉潔風險,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通過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整改落實等方式,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效。
強化統籌協調搭建溝通協作平臺。國有企業要抓住制度建設主線,在完善機制、貫通節點、優化流程上下功夫,使各方面銜接更順暢更有效。要完善協同機制,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有效整合各類監督力量,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信訪舉報和案件協查工作,對重要事項集體商議研究,持續構建黨組(黨委)全面監督、紀檢監察機構專責監督以及職能部門專業監督貫通融合、協調協同的大監督格局。紀檢監察機關要利用好國有企業信息化程度較高的優勢,與資產管理部門、生產經營管理部門等建立信息共享平臺,以實時、真實、客觀的數據反饋提高監督效能。
圍繞任務目標建立貫通聯動機制。“三個責任”要緊扣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部署,在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上實現有機貫通、一體發力。精準把握監督重點,圍繞加大“六穩”工作力度、落實“六保”任務等部署要求,聚焦常態化疫情防控、聚焦復工復產達產、聚焦打好三大攻堅戰、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共同抓緊抓實抓細抗疫情、穩經濟、謀發展各項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要牢牢守住“監督的再監督”定位,瞄準實際工作的難點熱點開展有效監督,把監督的主要精力放到督促職能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上來,把監督的重點放到問題線索的延伸處理上來,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中國紀檢監察報理論周刊與中國紀檢監察學院黨建教研部聯合課題組 課題組成員:王希鵬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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